2022-12-280次浏览来源:网络
(抢人大战升级:复旦等名校生直接落户上海,年内超百城加码人才新政)
全国各地都加入了抢人大战。
中原地产数据显示,今年以来,累计已有超过百城密集发布人才政策,“抢人大战”再度升级。
“通过无门槛落户、先落户再就业、亲属可投靠等方式,各地相继调整吸引人才的政策。”中原地产首席分析师张大伟说,经过此前几轮人才抢夺战后,成都、武汉、石家庄、哈尔滨等城市的市域总人口均超千万,西安、郑州等强二线城市也在向千万级别人口城市迈进。
抢人,不仅仅是抢人才,更意味着人口、消费、产业……大势所趋之下,落户政策将在更多的城市放松。
中国社会科学院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所研究员单菁菁表示,“放宽放开落户限制只是第一步,接下来还要考虑留得住、用得好的问题。”“城市要吸引人才,任重而道远。”
9月23日,《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正式发布,其中明确,将之前“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建立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可直接落户”的政策,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包括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因此这四所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
据悉,《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2020年标准分为72分。其中,毕业生要素,包括学历、毕业学校、学习成绩、外语水平、计算机水平等基本要素;以及导向要素,如荣誉称号、学术、文体竞赛获奖、科研创新、国家就业项目服务期满等。用人单位要素则包括引进重点领域人才、承担重大项目、自主创业等。
此外,《办法》中还提到“博士、研究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
6月11日,天津滨海新区发布了《关于天津市支持重点平台服务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政策措施(试行)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其中针对来津工作落户政策做了两点重大突破:一是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职工落户突破年龄限制;二是30周岁及以下中职毕业职工不需社保、不需技能证即可落户。
虽然该政策针对的仅是天津滨海新区辖内,但是落户政策在天津局部地区再度放松,还是引发了广泛的关注。
据了解,2018年5月,天津正式公布“海河英才”计划人才引进政策,主要包括学历型人才、资格型人才、技能型人才、创业型人才、急需型人才5种落户政策。其中学历型人才落户政策规定,全日制本科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硕士学位的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年龄不受限制,在外地没有社保,即可落户天津。该行动计划放宽落户限制后,曾出现了一夜万人排队落户天津的盛景。
2019年,天津“海河英才”计划进一步丰富、完善,门槛顺势继续放宽。而根据今年天津《政府工作报告》,2020年,天津市将持续强化人才支撑,“升级‘海河英才’行动计划,优化放宽‘企业提名单、政府接单办’人才引进政策条件”。
于是,今年3月,天津就发布了四个放宽落户政策——3月2日,“两个中关村”落户、购房政策放宽;3月6日,人才引进政策升级,符合条件可以直接落户;3月12日,人才引进政策技能型人才落户政策放宽;3月30日,积分落户取消总量限制。到了4月,天津更是将积分落户申报分值由140分降为110分,同时租房也可积分。
4月8日,南京发布《关于支持促进高校毕业生在宁就业创业十项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指出,南京直接落户政策调整本科学历人才年龄限制,从此前的40岁放宽至45岁。此外,留学回国人员和非全日制研究生,且40周岁以下大专学历人员,在宁就业参保半年即可落户。
《措施》还专门提到拓宽就业渠道,比如全年动员组织在宁各类企业推出20万个以上岗位专项用于高校毕业生招聘,开辟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绿色通道,开办企业线下申请“一窗式”服务,当日办结。
此外,无论发放住房租赁补贴,还是加快人才公寓建设与供给,乃至扩大人才购房服务面,都体现了南京留住人才的诚意。
具体而言,符合申领条件的博士、硕士、学士按每人每月2000元、800元、600元享受最长36个月的住房租赁补贴。为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今年,南京将建成9个人才公寓项目,共计7000套约50万平方米。
值得注意的是,新出台的《措施》将《2020年南京市人才购买商品住房办法(试行)》中相关企业“取得硕士学位人才”申购政策,延伸至该类别的本科毕业生同等享受,受惠范围扩大。
4月27日,南京江北区发布3.0版人才新政指出,将充分发挥自贸区和企业博站平台作用,大力引进海内外优秀博士后人才。具体而言,新创办的科技型企业直接纳入人才安居支持范围,为新区C类以上高端人才发放“人才金卡”,高端人才子女就读南京市民办学校或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给予连续三年每年最高10万元的学费补助。
3月20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官网正式发布了《市政府关于调整人才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自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本次政策调整新增“先落户再就业”条款,扩大了想来苏州就业落户的人员范围。只要是在国(境)外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并取得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的留学人员、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及学士学位以上人员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可直接申请办理落户。
同时,政策对已经在苏州就业并缴纳社保的人员,进一步降低落户门槛。取消了原来男女年龄不同及“紧缺专业、急需”等附加要求,45岁以内具有本科学历(含留学)、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人员可直接落户。对于拥有大专学历或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的人员,年龄由原先的30周岁放宽至35周岁,社保缴纳期限也由原来的2年缩短至6个月。
7月9日,苏州市公安局发布《关于征求我市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文件修改意见的公告》,同时一并公布了《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计分标准》(征求意见稿)、《苏州市户籍准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征求公众意见。从几份《征求意见稿》的内容可以发现,苏州市正有意进一步放宽落户门槛。
其中,在《苏州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中,扩大了积分落户和积分入医适用范围,明确本市行政区域内流动人口积分落户、子女积分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市区范围内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适用本办法。
7月3日,珠海市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在官网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珠海人才引进及入户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从放宽引进人才的对象范围、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支持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引进入户、放宽“先落户后就业”条件等4个方面提出放开放宽人才引进入户措施。
其中,珠海拟放宽部分人才引进的具体条件:具有国家教育部承认的大专(高职)以上学历人员予以纳入人才引进,即含非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教育部学信网可查询。同时,学历型人才、职称型人才、具有国家职业资格等级的技能人才、重点企业一线优秀员工的引进年龄,统一设置为男性50周岁以下、女性45周岁以下。
在取消部分技能型人才的限制条件方面,珠海拟取消引进三、四级技能人才须“与工作岗位匹配”的限制条件;取消四级须“符合《2018-2019年珠海市技能人才紧缺职业(工种)目录》”的限制条件;取消珠海市技工院校和中等职业院校毕业生须“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一年以上”的限制条件。此外,符合《珠海市贯彻落实“广东技工”工程实施方案》相关技能人才入户条件的人员,按照其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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