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0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19年上海市幼升小备战:居住证办理)
1.近期家长们对于居住证问题的解答
1)孩子今年幼儿园升一年级了,孩子的临时居住证现在已经到期了(或者没办理),该怎么办?
按照2018年的居住证政策,临时居住证过了有效期之后,孩子需要重新办理居住证,临时居住证不再续办,需要六个月的居住登记备案,才能申办居住证,按照17年的升学政策,需要在2017年6月30号之前,将孩子的临时居住证等入学资料准备好才可入学,但是今年过期的临时居住证,需要重新办理孩子的居住证,在时间上,这对于很多的幼升小家长是来不及的,但是今年政策还没有出来,各区18年招生政策将于3、4月份出来,所以,家长们现在抓紧时间给孩子办理居住证,及时关注各区官方和官网信息。
2)公办学校材料准备截止日期,是网上查询的通过时间,还是以拿到居住证实物为主?
拿到居住证实物为主
3)父母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不是上海户口,孩子落户是上海户口需不需要居住证?
孩子是有上海户口的,因此,不需要办理居住证
4)父母有一方是上海户口,另一方不是上海户口,孩子落户是外地户口需不需要居住证?
孩子需要办理居住证,外地一方也需要办理居住证
5)孩子幼升小,父母双方都需要办理居住证吗?
只要父母一方有上海居住证,孩子有居住证即可
6)现在需要备案6个月,如果今年的截止日期还是6月30日,孩子还能上学吗?
如果在今年截止日前家长的居住证还未办下来,那么今年孩子是无法入学的。鉴于今年居住证需备案6个月,因此今年最终的截止日期可能会延期(以发布的信息为准),建议家长还是赶紧去办理居住证为好。
2.还没办理居住证,居住登记到什么地方办理?
境内来沪人员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到现居住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居住登记。
3.办理居住登记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填写《居住登记信息表》;
(2)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的,提供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者租赁住房的,还应当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父母、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4.申办《上海市居住证》需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1)《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表》;
(2)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的复印件(验原件)。
(3)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具体见3条的在沪合法居住证明)
5.居住登记有效期限有多长?
居住登记有效期一年,逾期须重新办理。《居住证》每年签注一次。这个很重要,家长们要注意!
6.在居住登记有效期内,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怎么办?
已办理居住登记的来沪人员居住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如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民族、户籍地址等信息变更的,需提供本人有效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应证明材料,公民身份号码变更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同时出示有效期内的《居住登记凭证》。
7.居住登记、居住证申领等可以代办吗?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应当由监护人代为申报居住登记、申办居住证相关事项,同时提供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和监护关系证明材料。
8.哪些人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境内来沪人员,可以依据本办法申领居住证。
9.没有办理居住登记,可以申办《上海市居住证》吗?
不可以。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在本市办理居住登记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居住证》。
10.《上海市居住证》办理对政府各部门有哪些时限要求?
(1)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申办材料移送所在地公安派出所。
(2)公安派出所收到申办材料后,应当在6个工作日内,通过信息系统进行后台比对完成核定。
(3)对符合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申领条件之一的,公安制证部门应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证件制作。
11.居住证持证人居住地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了怎么办?
持证人的居住地住址等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在30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信息变更手续。
12.《上海市居住证》如何办理签注?
持证人应当在《居住证》签注期限届满之前的30日内,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并携带本人《居住证》。申请人现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提供相应的居住证明。
13.《上海市居住证》未按规定办理签注会有什么影响?
持证人逾期未签注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逾期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在逾期60日后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持有人在本市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重新计算。
14.哪些情形下《上海市居住证》会被注销?
(1)持证人在申办时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居住证》的;
(2)持证人情况发生变更且不符合《居住证》办理要求的;
(3)持证人已转办本市常住户口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注销的情形。
15.《上海市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该怎么办?
《居住证》损坏难以辨认或者丢失的,持证人应当凭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明,及时到现居住地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换领、补领手续。证件丢失的,可以同时办理挂失手续。
对符合《居住证》换领、补领条件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应当在信息系统中提出制证申请,由公安部门重新制证。
16.《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后,持有的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是否继续有效?
《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修订后,原《上海市居住证》和《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在有效期内仍然有效。原《上海市居住证》有效期满需要签注的,按照修订后的实施细则规定办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有效期满后不再续办,持证人可以在有效期内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17.如需了解居住证积分制度的内容,请拨打热线电话:,向市人社部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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