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1-140次浏览来源:网络
(北京落户大全)
经常能听到别人在耳边
念叨要落户北京
自己却没太在意
直到我看到了拥有北京户口
有那么多社会保障的时候
我心动了
对!就是这么真实!
我要拿北京户口!
所以今天也跟大家聊聊
北京落户那些事
北京户口有什么优势
入托、中小学就读可免收借读管理费。中高考录取分数低于外省,可选择的机会也就越广。
可以在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商品房、批准上市的己购公房和存量房;按照规定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可申请办理驾驶证或临时驾驶证以及机动车注册登记手续。
对符合条件的,可在北京市办理因私出国商务手续。
医保、退休金、失业保险等社会福利待遇更好。
医疗、教育、贷款、创业等各类补助更多。
更多国企优先选择京籍人才,择业竞争力更强。
资格条件
1、持有本市居住证
2、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一般男士为60周岁(不含)以下,女工人不超过50周岁(不含)以下,女干部(管理岗人员)55周岁以下,且用人单位正常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3、在京连续缴纳7年及以上社会保险
申请人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7年(补缴记录累计不超过5个月),且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各项险种的缴费符合北京市社会保险相关规定。
4、无刑事犯罪记录。
所需材料
《积分落户申请表》、《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等。
办理流程
1、申报
申办单位提交以下申办材料:
符合资格条件的申请人需通过所在社会保险费缴纳单位提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人应在用人单位使用北京市“法人一证通”数字证书在系统注册通过后,登录系统填报个人积分指标信息,并经用人单位在系统内审核确认后提交。在申报阶段内,提交的积分指标信息可以修改。
合法稳定住所指标中,需证明夫妻关系的,应提交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纳税指标中,需证明企业纳税情况的,应提交申请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应在落户办理阶段向区指定部门提交上述材料。
2、核查、复查
现场审核和积分复查可在复查阶段同时进行。
3、公示
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社保局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研究提出年度落户分值,报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发布。达到年度落户分值的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网站公示7天。
公示内容:姓名、出生年月、单位名称、积分分值。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申请人可凭系统打印的《积分落户资格确认单》办理相关手续。
4、落户办理
有档案人员提交进京后存档机构开具的同意接收函,无档案人员应出具无档案诚信声明。上述材料经区指定部门审核无误后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经审查发现问题的,取消已取得的积分落户资格。
取得积分落户资格的人员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通过后,可凭市人力社保局出具的函件按有关规定办理调档及落户手续。落户后应依法注销《北京市居住证》。
当年取得积分落户资格,因尚未在京确定落户地址等原因暂时无法办理落户的,资格予以保留。
投靠落户
如果家人是京籍,那么落户北京,就比较简单了。
▍夫妻投靠
资质条件
1、申请人年满45周岁,且结婚满10年
2、申请人年满46周岁,不满55周岁,结婚应满5年
3、申请人年满55周岁的,结婚应满2年
4、随迁子女系18周岁以下未成年子女,且符合我市计划生育有关政策
5、系独生子女的年龄不能超过25周岁,且未婚、未就业(独生子女指原配夫妻婚后生育的子女)
6、被投靠人系本市非农业户口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书(申请人与被投靠人共同签名)、申请人及随迁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被投靠人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
申请人为外省市非农业户口的,其户口所在地街道社会劳动保障部门须出具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再婚人员须提供离婚证、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提供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随迁人如系独生子女的,须提供独生子女证;系二胎子女的,当地计划生育部门须出具准生证,本市司法部门须出具亲子鉴定书;超计划生育的须出具原始罚款收据及被投靠人单位计划生育部门或街道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处理决定。
随迁25周岁以下的独生子女,其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农村居民办理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未婚证明及本人出具经公证的未婚、未生育子女声明;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或失业证。
被投靠人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已进京,须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内的进京批件;如遇特殊情况,还需提供被投靠人10年以上的进京批件。
批件包括:各中央单位、市属单位批准的进京批件或报户口介绍信、准予迁入证明、入户通知单、大学毕业生就业派遣通知书、研究生就业通知书、就业报到证等其他必要的证件证明。
子女投靠
资质条件
投靠人为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2、父或母户口在京且有住房。(如果父母无住房,为单位集体户口,需出具单位同意入户证明。)
所需材料
入户申请书(父母共同签字)、申请人及母亲的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申请人的原始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证或二胎准生证、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持外省市生育服务证明的,须到入户地街、乡计划生育部门更换成《北京市生育服务证》)或计划生育部门开具的随父/母入户通知单。
父亲/母亲的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住房证明(指属于申请人本人、父母或其直系亲属的合法固定住房)、父、母系再婚的,双方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再婚前生育子女情况证明,无单位的由街道、乡(镇)出具子女情况证明,父母的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2004年以后协议离婚的须出具经公证的离婚协议书。
父亲/母亲为本市集体户口(不包括在校生集体户口和驻京办事处、联络处集体户口),无需提供住房证明,但须提供父亲/母亲集体户口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保卫部门)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同意入户证明。
父亲/母亲户口落在本市非直系亲属家庭户口的,须提供非直系亲属的住房证明,经公证的父亲户口所在地房屋产权人或公有住房承租人和户主同意入户证明;父亲/母亲因工作调动、大学毕业分配等原因户口进京的,须提供进京批件等其他证件证明。
离退休老人投靠子女条件
资质条件
1、夫妻均达离退休年龄,并已办理离退休手续,干部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工人男满55周岁,女满50周岁;2、申请人外省市无子女;3、在京有合法固定住所。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以上4种投靠落户的办理流程如下
1、携带相关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办理
2、审核证件材料,符合标准的立即办理
3、审核
4、告知申办人办理结果
留学生落户
资质条件
1、出国留学一年以上(境外停留360天,若中途回国,回国期间的时间,不算人360天内)。
2、获得中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外高校硕士或硕士以上学历。
3、入境回国日起,2年内提交落户申请。意思是从你回国那一天起,一直到你收到留学服务中心通知,把落户材料交到留学服务中心的那一天,间隔不能超过两年。
4、提交申请前需要和用人单位协商好,是否单位有落户资格,落户资格又是否给你,并不是每个企业都有落户资格的。
5、与在京用人单位已签订劳动人事关系,劳务合同期限必须1年以上,并且参加社保。需缴纳社保3个月以上方有资格提交申请。原则上,帮你落户的单位必须是你归国之后到北京的入职的第一个单位。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
办理流程
申请在京落户的非京籍留学回国人员请将申请材料交由聘用单位统一办理,留学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1、学历认证。所有的落户申请第一步要做的就是学历认证,如果还没有认证的同学,可以自己在网络上查询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
2、找好接收单位,和单位建立劳动人事关系。按照用人单位性质依法聘用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依法与留学回国人员建立劳动人事关系,签订一年期以上(含一年)聘用合同或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和留学回国人员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等),缴纳社会保险费。
3、档案转移。这一步会稍微麻烦一些。如果是出国前已经将档案转移到留服的同学就不用担心了。如果是回国后不知道自己的档案在哪儿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出国前最后一个就读院校或者是就业单位。找到存档单位后,准备材料去留服开具调档通知单。具体的清单,可以查询留服中心网站。递交材料的时候,留服会查验原件,收取复印件。出国前档案要么放在留服,要么放在自己的户籍所在地。
4、个人注册。单位预约材料递交时间。也就是到留服中心网站上进行注册。同时单位通过数字证书在系统中预约递交材料的时间。
5、递交材料。
6、领取结果。审核通过后,电子邮件通知申请人审核结果。审核周期硕士至少需要80个工作日(3个月左右),博士至少15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目前留服已开通线上服务平台,审核周期会缩短,差不多2个月左右出结果。
7、领取《就业报到证》和《落户介绍信》,从开始缴纳社保到拿落户介绍信整体周期在7个月左右,中间如有需要补充材料可能会延长。
8、赴公安部门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并交纳服务费。如果是在中外合作办学的教育机构就读,全程国内学习,没有国外学习经历的同学,在办理档案转移之前,还需额外办理《中外合作办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注意,申请落户的留学生,需要将材料递交聘用单位,由单位统一办理,留学生服务中心不受理个人申请。
非京籍应届毕业生落户
通过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等直接可以解决户口的问题。
人才引进
资质条件
无刑事犯罪记录,提出引进时一般应在聘用单位工作满2年。引进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三城一区”引进的可放宽至50周岁,个人能力、业绩和贡献特别突出的可进一步放宽年龄限制。引进人才的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随调随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来京工作的,可快速办理引进手续:
1、“海聚工程”的中国籍入选专家;
2、“万人计划”、“高创计划”、中关村“高聚工程”的入选人;
3、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获奖人,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本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及以上奖项的主要获奖人。
支持优秀创新创业团队引进人才:
(一)在京承担国家和本市科技重大专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和工程等任务或进行其他重要科技创新的优秀人才团队,其领衔人可办理人才引进;由2名国家或本市重大人才工程入选人推荐,优秀人才团队的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二)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5000万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7000万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其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可办理人才引进;近3年累计自主投入1亿元以上(含)或近3年累计获得1.5亿元以上(含)股权类现金融资的创新创业团队,自主投入资金或融资资金到位且运营效果良好的,由2名主要创始人或核心合伙人推荐,其团队成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三)市属各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集团总公司及其他相应单位实施的重点人才工程中创新创业成效突出的入选人,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加大科技创新人才及科技创新服务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中国专利金奖”获奖专利的发明人、获得3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独立完成人、以第二作者及以上身份获得6项以上(含)发明专利的主要完成人,其专利在京落地转化并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
(二)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创新型总部企业、新型研发机构等科技创新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企业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8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6倍)。
(三)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金融机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事务所等科技创新服务主体中承担重要工作,近3年每年应税收入超过上一年度全市职工平均工资一定倍数的(机构注册在城六区和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为20倍,注册在本市其他区域的为15倍)。
(四)本市青年英才创新实践基地入站人员,出站后被本设站单位聘用的。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京注册运营、近3年年均营业收入3亿元以上(含)且年均税后净利润2000万元以上(含)的文化创意企业,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文物保护等领域国家级奖项获奖人和国家级文化创意人才培养工程入选人。
(三)社会贡献较大的知名媒体人、自由撰稿人、艺术经纪人、文化传承人、展览策划人和文化科技融合人才,以及著名的作家、导演、编剧、演员和节目主持等人员。
加大体育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具有国际影响力的重大赛事策划人和组织人、著名运动员和教练员、国际级和国家A级裁判员、知名体育解说员和体育节目主持人。
(二)具有良好发展趋势和培养前途的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加大国际交往中心建设的人才保障,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以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京注册的重要国际组织或国际组织分支机构聘用的核心人员。
(二)跨国公司地区总部及其研发机构、外国或港澳台地区来京投资设立的规模以上企业等聘用的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专业技术人员。
(三)本市急需的具有全球视野、掌握世界前沿技术、熟悉国际间商务、法律、金融、技术转移等规则的人才。
加大金融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1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000万元以上的天使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二)基金管理人和所管理基金均在京设立并备案,实收资本3亿元以上、近3年实际投资本市高精尖产业5亿元以上的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其任职满3年的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合伙人、合伙人委派代表等高级管理人员。
(三)在京设立的金融控股集团、持牌金融机构、金融基础设施平台、金融组织聘用的贡献突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骨干。
加大教育、科学研究和医疗卫生健康等专业的人才引进力度,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具有国家“双一流”大学(或学科)或国家级重点实验室5年以上工作经历,且具有高级职称的高等教育人才和科研人才。
(二)具有省级或地市级优质中小学10年以上教学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教师。
(三)具有三级医院10年以上从医经验,且具有高级职称的医疗卫生健康专业人员。
(四)本市紧缺急需的其他具有相应水平的教育和医疗卫生健康人才,以及其他类型事业单位所需的专业人才。
加大高技能人才引进力度:
(一)世界技能大赛获奖人及其主教练、本市职业技能一类竞赛第一名获奖人及其它国家级以上相应技能竞赛第一名获奖人且贡献突出的,可办理人才引进;
(二)本市科技成果转化紧缺急需的高技能人才,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建立自由职业者引进通道。对本市科技创新或文化创新贡献突出且依法纳税的自由职业者,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拓展紧缺急需人才遴选引进范围。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的各类用人主体中稳定工作、贡献突出,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可申请办理人才引进:
(一)在国内外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
(二)经人才引进综合评价合格的。
(三)经本市行政区域内各区或局级单位按程序推荐的。
(四)经相应的人才认定委员会认定推荐的。
(五)其他特殊特艺人才或紧缺急需人才。
所需材料
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及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需随迁未成年子女的,提交随迁子女的户口簿、出生医学证明及户籍地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出具的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凭证等。
办理流程
引进人才本人签署诚信声明,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做出书面承诺后,由聘用单位向所在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或具有管辖权的局级单位提出申请,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人力社保局对拟引进人才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办理引进落户手续。
原创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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