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08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22年各种落户上海方式对公司的要求)
落户上海,除了自身努力,和公司也有很大关系,落户上海对公司资质也有限制,并不是所有的公司都有落户上海的资质,落户上海需要由公司人事申办。落户上海对公司资质有什么要求?
1、公司在上海注册
2、公司依法纳税、诚信经营
3、工商登记状态正常(未注销、未吊销)
注意:上海居转户申请与单位人数、注册资金没有必然联系。
哪些公司不能申请上海居转户?
1、上海居转户的公司不能有人事代理(人事外包)行为,此类公司不能办理落户上海。
2、在上海的办事处和不在上海申报营业税的分公司不能办理落户上海。
3、外地公司派遣到上海公司工作或者上海公司派遣到外地公司工作的,只要劳务派遣合同上有体现,即使社保和个税都在上海也不能办理落户上海。
温馨提示:上海的分公司为员工申请落户上海,需要提交上一年度该企业在上海缴纳的企业税和为职工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没有在上海交税,就没有资格办理落户!
1、公司在上海注册
2、注册资金不少于100万人民币(外资企业,需要按照当时的汇率换算成人民币,也不得少于100万人民币)。
3、信誉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存在违规违法情况的公司一般都过不了公司资质审核的,包括一些早期在落户申请时被计入“黑名单”的企业。
注意:
1、上级法人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上海分公司系非企业法人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上是无注册资金的,办理时需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加盖总公司公章)和总公司的授权书。
2、劳动合同必须与上海分公司签订这就是说,劳动合同上必须且只能有上海分公司的章,不可以盖上级总公司章(劳动合同跟总公司签的话,可能会被定义为派遣性质)。
3、社保个税必须由上海分公司缴纳申报社保个税不可以委托第三方代缴公司代缴,个税不能由总部申报在外地,必须由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申报。
4、许可经营的类公司,另须提供相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许可证书;
5、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另须提供相关批准证书。
1、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用人单位引进本市紧缺急需的国内优秀人才。
2、用人单位应正常经营、无不诚信记录,并依法纳税,按规定参加本市社会保险。
本市金融、贸易、航运等现代服务业重点机构,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范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至2亿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六)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七)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八)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是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落户的申请主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用人单位,直接录用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可以为录用人员申请本市户籍: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党政机关;
2.在本市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
3.符合本市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到人民币1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且在2021年5月31日前在本市注册登记(非上海生源毕业生最高学历阶段自主创业并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以自主创业形式为本人申请办理本市户籍的,不受上述注册资金和注册登记时间限制);用人单位为法人企业的分支机构须提供相应材料(详见申请材料说明);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用人单位如确需引进非上海生源毕业生的,须在2022年7月29日前由其政府主管部门、所在区政府或市级以上开发园区主管机构的人力资源工作部门,以正式公文形式向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办公室提出申请(由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受理)。
2022年上海落户政策-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上海落户测评中心
有任何关于上海户口、居住证、学历等问题,欢迎留言或私信!或者左边关注公众号右边“左边左边丁博士右边入户右边”,了解更多落户上海的资讯。
举报/反馈
声明:本站部分内容和图片来源于互联网,经本站整理和编辑,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站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交流和学习之目的,不做商用不拥有所有权,不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有来源标注存在错误或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网站管理员,将于第一时间整改处理。管理员邮箱:y569#qq.com(#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