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毕业户口事宜问答)
1.未在毕业季统一办理户口迁出的往届/应届生:
带身份证、毕业证复印件,到大学城派出所开具。
2.应届生户口迁移,毕业季统一办理:
流程:学院统计信息—保卫处汇总—派出所打印—发放—毕业生到落户地落户。
3.户口迁移证遗失:
答:带身份证,到大学城派出所办理。
4.户口迁移证更新有效期、地址等:
答:带身份证、旧户口迁移证,到大学城派出所办理。
5.代办人代办流程:
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委托书(模板可从保卫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及相关材料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办理。无复印件的,可扫描电子版发送给代办人,再打印出纸质版。
答:毕业生在毕业季需统一办理户口迁出,户口迁出是毕业生离校手续的一部分。毕业季会发通知统一办理。一般为:学院统计户口迁移信息——保卫处汇总整理——大学城派出所打印证件——《户口迁移证》发放——毕业生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迁移证到户口迁往地所属派出所落户。
前期已通过学院报送户口迁移地址的毕业生:派出所开出的户口迁移证已交至各学院,请向辅导员老师领取。领取后请在有效期(一个月)内,带毕业证(或结业证)、身份证、户口迁移证到落户地所属派出所办理落户。
因未落实就业去向,暂缓迁移户口,而未在毕业季统一办理户口迁出的毕业生,请带身份证、毕业证直接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户籍在松江校区的毕业生,可联系松江校区保卫处,021-。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周一至周六8:00——17:00,电话:021-
户籍在古北校区的毕业生,根据古北校区所属派出所要求,请先行联系古北保卫处谷老师021-。仙霞路派出所:8:30-11:30;13:30-17:30,电话:021-。
答:西部志愿者、三支一扶、孔子学院志愿者、毕业生应征入伍、大学生村官、申请打分落户上海、未能按期毕业、以及参与国家或地方项目的学生可以申请暂缓迁移,将户口暂存在学校至项目结束。
暂缓事项结束后,请及时带身份证、毕业证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超期未办理户口迁出的,按照沪公行规[2018]1号规定,公安将直接开具回原籍的《户口迁移证》。以上各类可暂存户口情况的学生,也可选择将户口迁回原籍,方便办理各类证明。
特别注意:不能按期取得毕业证的学生、从学校入伍的毕业生,请暂缓迁移户口。以免迁往地因无法提供毕业证而不予落户。
答:不可以!根据现有政策,作为留学归国引进人员,必须以外省市常住户口的名义申报上海户口。即学生集体户必须先迁回生源地。
答:涉及户口迁移事项,应当由学生本人亲自办理。本人因故无法亲自办理的,委托他人代办的,需提供委托书(在保卫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可下载模板,手写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复印件。被委托人需携带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材料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开具户口迁移证。
答:根据毕业生不同的就业去向,户口迁出去向一般分为:回生源地、进沪、迁往外省市就业地。
毕业生就业去向与户口去向对照表
办理迁出手续前,“迁往地址”须自行确认,一般精确至门牌号。回原籍的,以原籍家庭户口本上的地址为准。外省市就业、用人单位接户口的,以用人单位相关告知为准。进沪就业获批户口的,根据“家庭户”、“单位集体户”、“社区公共户”的不同去向确认详址。
(1)户口迁移证需要更新有效期、更换地址等的:
毕业生本人可带身份证原件、户口迁移证直接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将旧户口迁移证寄给代办人,再由代办人按照代办流程办理。因升学迁往国内高校的户口迁移证,一般都不受有效期影响。属于古北校区集体户的,请联系仙霞路派出所。
(2)代办人代办流程:
携带代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生本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毕业证(或结业证)复印件、委托书(模板可从保卫处网站常用下载栏目下载),及相关材料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办理。无复印件的,可扫描电子版发送给代办人,再打印出纸质版。
(3)户口迁移证遗失的:
毕业生本人可带身份证原件直接到松江大学城派出所办理。也可委托他人代办。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的,须手写丢失情况说明并签名提供给代办人,再由代办人按照代办流程办理。属于古北校区集体户的,请联系仙霞路派出所。
(4)因为上海市内迁移不需要开具户口迁移证,所以在上海市内升学的,务必在研究生新生报到时,到研究生高校的保卫处登记确认将户口从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地址“上海市松江区文翔路1900号”迁出,地址更换到研究生高校的地址。尤其是松江大学城高校之间升学,易出现人已升学至其他高校,户口还在我校的情况。
(5)户籍证明开具:
目前上海市户籍证明都可通过上海市一网通办平台在线办理,具体操作流程请见“平安上经贸大”左边公众号右边文章:《建议收藏!学生线上、线下办理户籍证明流程》。
(6)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办理上海户籍实行“打分制”,需按照相关要素达到标准分。申请者的各项要素(如毕业院校、学习成绩、计算机水平、奖励表彰以及所学专业等要素,具体办法可参照上海市教委该年颁布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本市户籍办法》具体规定)累计分值高于“标准分”者,方可办理上海市户籍,低于“标准分”者只可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申请落户能否成功与该生户口是否在学校集体户没有任何关联,累积分值高于“标准分”的毕业生,无论户口在学校,还是在生源地,均可按相关规定办理上海市户籍。
上述问答将随国家及上海市有关政策变化而作相应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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