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5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22年6月1日正式执行,这些社保、劳动法新规请注意)
5月已经结束
6月又有哪些劳动法、社保新规正式执行呢?
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全国性新规
1、人社部:养老金上调4%
近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印发《关于2022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政策原文:
《通知》明确,从2022年1月1日起,为2021年底前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为2021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的4%。
2、国家医保局:常态化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
5月26日,国家医保局回应明确,按照《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的实施意见》,常态化核酸检测费用由各地政府承担,目前各地均由财政部门对常态化核酸检测提供资金支持。
值得关注的是,5月25日,国家医保局发布《关于进一步降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和抗原检测价格的通知》。
政策原文:
要求各地在6月10日前将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单人单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16元,多人混检降至不高于每人份5元。
地方性新规
1、上海:上海人大通过新修改的工会条例
5月24日,上海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上海市工会条例〉的决定》,该决定自2022年6月1日起施行。
根据《决定》,原条例第二十三条被改为第二十四条,第二款被修改为: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用人单位违反左边法律右边、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并附有相关材料。
2、广州:企业招用应届毕业生可享受社保补贴
广州发布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包括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小微企业社保补贴等多项补贴实施细则。
清单自2022年6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政策原文:
重点摘要
(1)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符合当年度政策性安置的随军配偶或本省及协作地区的脱贫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一年的,劳动合同不作时间要求)。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除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外,其余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
(2)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条件:
◆用人单位属于小微企业。
◆用人单位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高校毕业生毕业前的时段不计为申领补贴时段),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
◆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对象: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补贴标准: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保费用给予补贴。
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累计最长不超过2年。
3、杭州:高层次人才认定需缴纳6个月社保,不能补缴
近期,杭州市人才分类认定申请指南更新为2022版,其中一条规定,需要提供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杭6个月及以上(最新参保状态,不含补缴)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如实详细的工作简历证明。
也就是说,今后申请杭州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需要6个月社保,且不接受补缴!
需要注意的是,在杭州新房摇号政策中,高层次人才不用落户、无需社保就有购房资格,并且无房家庭在购买首套住房时可优先摇号。
4、江西: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
近日,江西省人社厅、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税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及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增设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对参保人缴费加大财政补贴力度。
政策原文:
《通知》指出,从2022年6月1日起,江西省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增设4000元、5000元、6000元三个缴费档次,参保人可自主选择档次缴费,多缴多得。
同时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财政补贴,对于300元到3000元之间的11个缴费档次,其缴费补贴标准仍按原标准执行。
《通知》规定,对于缴费4000元的补贴150元,缴费5000元的补贴190元,缴费6000元的补贴230元。同时,各地可根据本地财力等因素,自行提高缴费补贴标准,所需资金由地方负担。
5、大连:全面放开落户条件
5月25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全面放开落户条件的通知》,明确6月1日起全面放开落户条件,取消积分落户和年龄限制。
政策原文:
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本人、配偶和子女可在本市落户:
(一)具有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及以上学历的人员,经认定取得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省、市统一组织的考试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本市普通高校(高职院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的在校生。
(三)与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人员。
(四)在本市灵活就业并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人员。
(五)经本市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批准成建制迁入单位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的职工。
(六)在本市投资创业取得《营业执照》的经营者(含个体工商户)。
(七)在本市城镇拥有合法产权房屋的人员。
6、青海: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参加失业保险政策
青海省人社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日前印发《通知》,明确从2022年6月1日起,青海统一农民工和城镇职工失业保险参保缴费办法,享受同等待遇。
政策原文:
文件明确,6月1日起,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的农民工失业后,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条件的,可向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申领失业保险待遇。
7、福州:二孩及以上家庭最高公积金可贷额度100万元
5月30日,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出台《关于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及提高二孩以上家庭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
政策原文:
通知明确,对于生育、抚养两个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下,其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按公式测算时另加10万元,且最高可贷额度由目前的双职工80万元、单职工50万元,调整为双职工按100万元、单职工按70万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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