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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上海大学音乐学院接收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的工作实施办法)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教学厅【2014】5号)、教育部《关于做好2019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关于做好推荐2019年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精神,现将音乐学院2019年推荐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公布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长:王勇
组员:卿扬、夏小曹、纪晔晔、曹茜、狄其安、李建林、阳军
秘书:李湘宜、杨烨、李珺珺
二、推荐对象及条件
1、音乐学院2019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高尚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
2、品行表现优良,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受处分记录。
3、成绩优良,截至2017-2018学年夏季学期结束,平均绩点不低于3.0,且无不及格必修课(重修后达到60分)。
4、大学英语CET-4考试成绩合格(即达到CET-6报名资格)。
5、各实践性教学环节成绩良好,具备较好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
6、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并通过国家规定的体锻标准。
三、推免名额
经学校根据教育部新政策以及各院系推免名额分配原则,我院2019年获得推免的研究生名额为6名,可推荐人数为8人(上海大学研究生支教团推免专项计划、学术特长生、体育特长生、退役复学本科生推免名额不占我院推免计划名额)。
四、推免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保证质量的原则,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文件精神,按学校规定的管理办法和程序实施,坚决杜绝各种不正之风。
(二)、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衡量,择优选拔的原则。除学习成绩外,综合考虑在各类高水平科技、文化、体育、艺术活动与竞赛中的表现,以及在各类学生活动组织、管理、服务中的贡献。
(三)、具体的推免办法:
本次推免根据学生成绩及综合表现两方面分别进行评分,得分相加后列出总排名。
1、学习成绩排名(50分)
根据学生大一至大三所有学期成绩的总平均绩点进行排名。
2、综合表现排名(50分)
由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面试,集体打分后列出排名,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周四14:00,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具体打分项目包括:
(1)思想表现15分
遵守校纪校规,无迟到旷课,首日教育无缺席,思想积极向上,身心健康,在大学期间获得“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精神文明五十佳”、“百优团员”等各类奖励或荣誉称号。
(2)社会实践15分
在校期间积极组织、参加各类学生活动,曾担任校内外志愿者或学生干部、导生等,体现出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为集体做出一定贡献。
(3)科研成绩20分
发表学术论文,普通刊物每篇3分,CSSCI或北大核心及以上等级刊物每篇10分;参加大学生创新项目主持人按照校级4分、市级6分、国家级10分计算,项目参与人积分减半,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每项10分;获得各类专业奖项,每项4分,如超过20分,按20分计算。
3、为落实《上海大学2018年征兵工作的通知》(上大内〔2018〕)精神,应征入伍荣立个人三等功(含)以上奖励的本科生,退役复学后经本人申请,满足我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推荐条件,且进入我院上报学校推荐名单的,即可获得我院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名额(名额排行根据在我院获得推免名额学生的推免综合成绩顺次而定)。
五、流程及时间:
1、学生本人到学院教务办公室(音乐学院E101)申请,提交《上海大学音乐学院2019年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推荐表》、成绩大表、获奖证书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及其他证明材料,时间为2018年9月11日—9月12日。
2、学院组织进行综合表现考察面试,时间为2018年9月13日周四14:00,地点:音乐学院二楼会议室。
3、学院评出总名次及建议名单,在学院网站和橱窗张榜公布,将推荐名单上报学校,学院公示日期为2018年9月15日—18日。
4、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材料,最终确定推免生名单。学校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报推免生名单,2018年9月20日—9月25日。
5、审核通过的推免生可在“推免服务系统”网址:注册、网上支付,2018年9月25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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