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70次浏览来源:网络
(2018年深圳高学历人才引进租房补贴到底有多少?)
深圳市对于高学历人才是求贤若渴,对于高学历人才入户深圳不只在政策上有更多优待,在补贴上也一直有优待,从去年12月份开始,深圳市政府对于高学历人才的租房补贴做了上调:
本科学历入户:1.5万元/人,在此之前只有6000元/人;
硕士研究生学历入户:2.5万元/人,在此前只有9000元/人;
博士学历入户:3.0万元/人,在此前只有1.2万元/人。
并且,就在今年,2017年,深圳有好几个区,更是提出了区级补贴,也就是说,你入户之后,除了可以领到相应的市级租房补贴之外,区政府还会给你发补贴哦,跟百年教育职业培训中心一起来看看入户哪些区能领到双份补贴吧。
7月27日,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发布了《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关于开展深龙英才计划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个人开始申报啦!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市级发放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相应条件如下:
1.申请人在2016年11月1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
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呢?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1份,以WORD文档提交;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户口簿(户口簿首页和申请人页);
5.申请人身份证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复印件1份;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对符合条件的新引进入户的,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和归国留学人员,在市级发放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租房和生活补贴基础上,再一次性给予等额配套租房补贴。
相应条件如下: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具有深圳户籍;
3.在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了6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从申请月份算起),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区;
4.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除符合上述规定条件外,还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呢?
(一)《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二)身份证
(三)金融社保卡
(四)区用人单位与申请人签订的一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保部门出具的申请人在区用人单位(缴交社保与实际工作须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连续6个月及以上社保缴纳证明等。如属派遣性质的,另须提供申请人在区内实际工作单位的工作经历证明(含有证明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实际工作单位印章,但派遣单位与实际工作单位应同为区内注册的用人单位。
(五)首份引进审核文件(是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以及接收出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招收进站博士后人员备案通知书等)。
(六)学历证书
福田区政府在深圳市执行的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上对符合本办法条件的新引进人才按照硕士元/人、博士元/人给予配套补贴,配套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在福田工作的朋友们可以领: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福田区人才租房配套补贴合计:本科元/人!硕士元/人!博士元/人!
相应条件如下:
1、全日制硕士以上学历高校应届毕业生及归国留学人员:2016年4月1日后经市、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手续的;
2、具有深圳本市户籍的;
3、在引进本市后缴纳了社会保险,且申报之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会保险在辖区企业缴纳的;深圳本人在本市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的;
4、符合《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工作实施办法》有关条件并已通过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并全额领取租房和生活补贴的。
需要哪些材料?
申报人有效身份证;
申报人户口本;
学历学位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及验证证明(收原件);
《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申报人社保清单(收原件)、银行卡;
申报人所在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劳动合同(验原件、收首末页复印件)或创业证明材料;
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深圳市住建部门出具的未享受住房保障政策的证明材料(收原件);
《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配套补贴申报表》(附件,收原件)。
市级政策: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宝安区给予一次性等额追加资助:本科每人1.5万元,硕士每人2.5万元,博士每人3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资格。
2.申请人自调入我市时起至申请该项资助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
4.申请人所服务的企业工商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与宝安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
所需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原件3份)
2.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2份)
3.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复印件3份)
4.与我区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复印件3份)
5.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原件1份,复印件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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