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6-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及国内外主要城市人才引进政策比较研究》项目询价公告)
一、采购名称
深圳及国内外主要城市人才引进政策比较研究
二、采购项目概况
为总结国内外人才引进政策制订的经验,探索招才引才的内在规律,进一步明确和完善我市人才引进的方向、思路、策略和具体举措。按照国家、省、市人才工作及人力资源市场管理工作的部署,我局拟开展“深圳及国内外主要城市人才引进政策研究”项目,以公开询价的方式,委托有经验、有实力的单位承接本项工作。项目需求如下:
(一)项目背景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和“十四五”征程的开启,人才的战略地位日益凸出,各地在加大人才培育力度的同时,实施更加积极的人才引进政策。“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个五年,也是深圳抢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和实施深圳综合改革试点的重大历史机遇,全力建成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的关键时期。深圳是人才输入型城市,人才引进工作尤为重要。因此,有必要加强深圳及国内外主要城市人才引进政策的比较研究,以广泛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为优化和完善我市人才引进政策提供参考。
(二)项目必要性
本项目开展,是落实十九大及习近平主席关于人才重要性相关讲话精神,实施国家人才强国战略及我市“双区”建设战略的需要;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深圳人才引进政策和具体举措,提升我市引才效率和粘度的需要;同时也是提升深圳城市整体竞争力,推动深圳向高科技国际化大都市迈进的需要。
(三)项目目标
其一、研究欧美、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的人才移民政策;其二、比较研究包括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杭州、宁波等国内城市人才引进政策优势与不足;其三、深入地探讨和剖析我市人才引进政策的不足,合理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提升我市人才引我国主要城市进的效率、粘度及可持续度,为优化我市人才引进政策提供依据。
(四)项目研究思路
本项目当以人力资本、人才流动、人才激励、人职匹配理论为基础,利用文献搜索、文本分析、比较分析等方法,研究总结国内外人才引进政策的有效性和不足,分析我市人才引进政策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有效对策措施。
(五)项目工作内容
本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1、人才引进政策相关理论研究梳理分析
梳理和总结人力资本、人才流动、人才激励、人职匹配理论中有关人才引进的相关阐述,全面梳理人才引进政策的研究成果,探讨人才引进的基本原理、作用机制、内在规律和影响,以及人才引进落地执行手段及效果评估方法,明晰人才引进的主要途径。
2、国内外人才引进政策比较
多渠道搜集、整理美欧、日、新等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以及香港、北京、上海、广州、成都、杭州、宁波等国内城市人才引进(移民)政策,并研究不同国家和地区主要城市人才引进(移民)的思路、策略、方法、效果、特色,结合文本、案例和相关数据的比较,分析各自的优劣,总结各国内外主要城市人才引进(移民)及相关政策制订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
3、深圳市人才引进政策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在理论分析和政策比较分析的基础上,结合我市产业经济现实情况及“双区”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深入研探我市现有人才引进政策存在的问题,并就问题的解决提供系统化的建议,形成研究报告。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项目管理和服务要求
为保障本项目研究质量,本项目承接方开展本项目工作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有5年以上人力资源服务领域相关工作或相关政策研究工作。
(二)项目负责人拥有硕士以上学历,具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丰富人才研究和管理工作经验,熟悉人才工作和人力资源流动领域相关政策,能调动有关资源做好项目工作。
(三)项目团队成员拥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熟悉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相关业务发展状况,有项目管理、人才引进政策研究素质,身体健康,保证在合同期内全时、全职服务。
(四)未经我局许可,不得将本项目的全部或部分内容进行复制或仿造,不得将信息用于任何商业行为。
(五)本项目应于2021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研究报告,提交相关成果。
(六)项目预算元,超过预算视同无效报价。
五、项目询价响应要求
根据项目开展的需要,投标人在响应询价时,应结合自身优势,充分阐述对“《深圳及国内外主要城市人才引进政策比较研究》”项目的理解,就项目需求内容提出工作设想和方案,内容包括:
(一)项目承接单位基本情况,从事或参与过相关项目的情况说明;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成员相关情况介绍。
(二)对本项目的理解与解读。
(三)工作方案和进度计划安排。
(四)预算报价。
(五)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模板见附件)。
(六)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内容。
以上内容须使用A4纸打印3份,并由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六、商务需求
(一)多渠道搜集、整理国内外人才引进政策,梳理形成重点国家和地区人才引进(移民)政策库。
(二)召开由人才主管部门政策专家、研究专家、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表共同参加的研讨座谈会。
(三)参与政策梳理、研究讨论以及撰写报告的专家学者和行业专家不少于10名。
七、公告期限
2021年9月30日至2021年10月10日。
八、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请响应供应商于2021年10月11日前将响应文件递交至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6011室。
九、联系人及方式
联系人:李鸥,联系电话:。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28日
附:
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
我公司承诺:
1、对本采购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该项目响应,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响应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3、我公司参与本项目响应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4、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我公司已清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我公司承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7、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响应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响应材料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8、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响应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响应文件中全部响应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响应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9、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公司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公司名称(签章):
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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