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80次浏览来源:网络
(办理周期能否缩短?外地在郑老人急用居住证却要等半年)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宁田甜
4月10,申女士反映,近一年多以来,她和老伴在郑州孩子家住。近日,老两口想办居住证急用。但却发现,申报登记后,竟需要等半年(6个月)后,才有可能办理出来。
而这一规定,是河南的现行规定。
和申女士有同样遭遇的,还有很多外地来郑人员。
申女士和其它外地来郑人员一致呼吁,居住证对于外地在郑居民来说有很多用途,如办理老年乘车卡、上车牌以及其它重要事务上都是必须条件,如果办理周期太长,外地来郑人员生活各方面都会不便。
她们建议,居住证的办理周期能否缩短以方便群众?
反映:居住证申报登记后得等半年才有可能办成,急坏老人
4月10日,申女士向大河报大河客户端反映,近一年多以来,她和老伴俩人在郑州居住。近期,她们急着办事,急需办理居住证。10日当天,她委托自己的孩子帮忙办理。
在不知道都拿啥手续的情况下,申女士的孩子按照自己网上查询的内容,携带自家房本及父母身份证和本人身份证等手续前往郑州市长兴路公安分局大学城警务室。到了辖区警务室后,被值班人员告知,因系统原因网络暂无法使用,因此暂时无法办理申报登记。建议要么网上申报,要么如果嫌网上操作麻烦等下周一(13日)再去警务室,他们再直接办理申报登记。
申女士孩子到家后,尝试替父母进行网上申报。
对此,辖区警务室值班人员提醒,如果网上申报,必须用申报人本人的手机微信操作才行,其它人的手机还操作不了。
不过还好,申女士和老伴的手机都是智能机,还都下载有微信。
不过,因为她和老伴只会简单的微信聊天,申报登记居住证,还只能靠孩子帮忙。
申女士孩子分别用俩人手机操作申报后,申女士的孩子发现,母亲那个信息,填写的不够详细,但退出几次想修改补充却找不到修改页面。
申女士担心,如果信息不够详细,通过不了,那岂不更麻烦?等待期限岂不又要延长?
对此,她所住的辖区警务室值班人员称,如果信息填写不完整不准确无法改,只能等审核无法通过退回后再重新申请……
整个申报流程走完后,申女士孩子总算松一口气。但接下来警务室人员的提醒,却让申女士崩溃了。因为申报登记后,要等半年才能出证。
疑惑:为何办理居住证要等那么久?
申女士说,她不解的是,办理居住证,只要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只要手续齐全,审核通过无误后,尽快出证不就行了。为何等审核完了,还必须再等半年才能出证?现在都提倡便民,要求提高办事效率,为啥居住证的办理要等这么久?如果人家急需居住证,等这么久岂不太耽误事了?
对此,还有市民反映,郑州办理居住证时间确实挺长的,得半年时间。
而据记者了解,居住证对于很多外地来郑人员来说很重要,比如老年乘车卡的办理、暂住人员凭居住证可以享受的福利保障有:在居住地办理机动车注册,申领驾驶证;其子女可以入学;购买限购商品房、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办理出入境相关业务;享受职业技能培训和公共就业服务、计划生育基本项目的免费服务等等。
“那要等半年,我们都回老家了。居住证即便能办出来,也没用了啊。”申女士说。
政策:国家规定只要符合条件,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查询201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第663号令,下称《条例》)发现,国家出台这一条例的目的就是为了突出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的服务职能。
其中第二条明文规定,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明文规定,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随后,记者又查阅2016年12月8日开始执行的《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下称《办法》)发现,其中第八条规定,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住所条件的,可以凭暂住登记凭证向登记站申领居住证。
对此,申女士疑惑,按照国家的规定,她们条件都符合。比如,她是2018年10月份来的郑州,老伴是2019年1月下旬来的郑州,俩人已经在孩子家也就是郑州这个城市居住了一年多了(符合国家《条例》中“在其它城市居住半年以上”),而居住地是孩子在郑州合法买的房屋,房产证、身份证都可以提供(符合国家《条例》中“有合法稳定住所”条款)。各种条件都符合,那为何就不能按照国家要求在15个工作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
为此,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仔细查阅河南相关规定发现,其中一条对像申女士这种符合条件的人有所限制,就是河南必须要求“公民办理暂住登记满半年以上”才可以出居住证。
针对河南的这一条款,申女士及家人很不解,她们实实在在的已在郑州住了一年多,只是之前没有用到居住证,没有想到去申报登记。那么,不能因为这个原因这个条款,就限制符合条件的人尽快领取居住证。
申女士及家人认为,只要按照国家要求符合两个条件,是不是都应该灵活一点为群众办理?不能仅仅以是否做过登记,仅以登记日期为准。因为,仅以登记日期计算是否在郑州居住半年是不科学的,比如有的人可能没登记,但确实已经在郑州住了半年以上,符合国家要求的申报条件,比如可以调查邻居、小区物业等就能证明。而有的可能登记过,但登记后可能会离开郑州而不是一直在郑州居住半年以上,这个并不符合国家要求条件,但却符合河南有关确实已经登记半年的规定。
“这个以登记时间来确定是否在郑州居住半年以上的规定不是很科学。就拿我们来说,在郑州居住过多久,是有据可查的。社区民警只要深入社区,想调查了解居民到底在这住了多久,很容易。因为我们是固定住所,一年多来一直住在这里。”申女士说,这件事上,家人疑惑,地方性规定难道能大于国家规定?
另外,申女士家人认为,从便民和服务群众的角度来讲,国家规定只需要15个工作日便要办结的规定更高效快捷,方便群众,而河南要求必须从登记日算起半年以上才能办结的相关规定,时间久,效率低,不够便民。
对此,有市民建议要灵活执行国家规定,而不是设置更多条框限制群众办事和降低群众办事效率。
警方:河南是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的,公安机关只能在权限范围内尽量便民
那么,办理居住证为何要等那么久?
4月10日,郑州市大学城警务室值班人员说,这是规定,她们也只是按规定执行,没办法,只能等。按照河南相关规定,有关居住证,无论选择网上还是现场申报登记,都必须等申报登记半年后才可以申请出证。
对此,郑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说,上述警务室值班人员的说法确实是《办法》里明文规定的。不过,在这方面,公安机关已经在权限范围内做到了尽可能的便民,比如,现在居住证办好之后为不让群众跑腿,可申请邮寄,公安机关可直接寄给当事人。
不过,居住证办理周期太长,确实在一些方面不够方便群众。
郑州市交警支队相关负责人就说,现在外地人考驾照已经放开,不需要居住证只需持身份证即可报考。但原来是需要暂住证(后来是居住证)的,如果办理周期长,确实耽误事。而现在因为居住证办理周期长,群众还是会有很多不便,如,外地人在郑居住买车后想上车牌就必须持有居住证才行。而其它一些办事领域,居住证这一条件也是必须的,如果办理周期长,群众办事确实会有诸多不便。
不过针对这个问题,郑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有关城市流动人口管理的相关负责人受访时说,申报居住证以在公安机关登记半年以上为准的规定是公安部执行国务院《条例》所下发的通知中规定要求的,河南郑州都是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执行。自2016年开始,郑州开始执行国务院和省里新的规定,要求居住证的办理条件必须是外地人口到异地城市居住半年以上。这个半年期限,是国家和地方政府多方权衡,找的一个平衡点。因为居住证,其实就是外来人员享受当地城市各种公共服务的一种证明。这个半年的规定毋庸置疑。至于如何认定这半年期限,全国很多城市都是以外来人员到公安机关申报日期来进行计算,这个方法比较好把握。如果不按这个方法来,那更不好把握,公安机关任务量将更大。
不过,为了便民,他们曾以在媒体上发布通知、在小区门口张贴通知等各种方式,告知外来人员到郑州后,要先进行居住证申报登记,以便后期享用城市公共服务。但2016年刚施行时她们压力较大,现在经过几年的宣传,很多人都已经知道。当然不排除个别外来人员不知道,压根没有这个意识,“等到用到居住证了,才会想起来去办,这当然就比较麻烦。”
所以,该负责人认为,外地来郑人员还是要提高这方面的意识,到一个城市要想常住,先要去公安机关申报居住证。
大河报记者查询发现,按照我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公安部《关于认真做好〈居住证暂行条例〉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规定,居住证申领工作将严格依法办理、依规管理。申领条件规定的居住半年以上以群众在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时间满半年为准。
律师:国务院行政法规高于地方,设计高效便捷的居住证申报程序有利于引进人才留住人才
河南英泰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钰涛说,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规定的办理居住证的条件是“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的住所”,而《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规定的条件并非对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的细化,而是创设了新的规定,增加了办理居住的条件。按照《立法法》的相关规定,国务院制订的行政法规的效力是高于地方政府制订的地方法规、规章。如果二者之间存在冲突,可向国务院法制部门申请审查,要求改变或者撤销。
公安机关作为履行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职能的行政机关,应当遵循行政法律法规的基本原则,其中主要的原则之一就是效率原则,通俗的讲就是要便民高效。郑州作为副中心城市,需要吸引更多的人才投入到大郑州的建设之中,增加人才的归宿感,提供准确优质的服务,这样才能吸引人才、留住人才。
所以建议河南取消不合理不科学的限制条款。便捷、高效的设计居住证办理条件,才能为大郑州吸引更多的人才,推动河南省区域协调发展向更高水平、更高质量迈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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