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60次浏览来源:网络
(好消息!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来啦!)
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定向配租来!啦!
受理时间:2019年7月8日至7月19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节假日不予受理。
配租对象
1.符合深圳市杰出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及A类“孔雀计划”认定标准,但未经市区两级部门认定的辖区人才。
2.因超过深圳市人才认定规定年龄5年内,或超出相关人才资格年限5年内等客观原因,不符合深圳市国家级领军人才及“孔雀计划”A类人才认定标准,且在福田区全职工作的高端人才。
3.尚未在福田全职工作,但有明确意向来福田工作,且相关手续或筹备工作正在实质性推进,经区政府推荐的院士、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等重点人才和重大创新项目负责人。
4.2019年12月31日前,福田区党政机关招录(选调)的紧缺专业公务员。
5.其它在辖区企业经营管理、社会事业、文化体育,以及其它自然科学、社会科学领域取得显著成绩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层管理人员)。
6.对福田区招商引智发挥重要作用,并经区政府推荐的创投机构的高端人才,或区政府重点招商引资项目的高端人才(主要指高层管理人员或核心技术负责人)。
7.辖区内未享受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的海内外博士后,教育部公布的“双一流”建设学科全日制博士,以及全球著名大学前100名(以2018年泰晤士报《全球顶尖大学排行榜》为准)高校毕业的全日制硕士以上学位(学历)获得者。申报时年龄在35周岁以内。
申请条件
个人申请条件
1.符合配租对象其中之一,除“配租对象”的第(三)类人才,申请人须在福田辖区企事业单位全职工作;
2.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均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房或住房建设用地;
3.申请人及其配偶在本市均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且未租住任何形式的政策性住房(含公共租赁住房、廉租房等);
4.申请人未在本市享受过其他形式的人才住房政策。
注:新引进人才在领取首笔租房补贴一年内不得申请,以材料受理截止之日为时间截点。
团队申请条件
1.团队所有成员应当满足个人申请条件。
2.证明人才(项目)团队真实存在,且有正常运行的证明材料(包括政府主管部门的人才团队认定材料,项目协议,项目公告,企业机构设置,项目验收报告等)。
保障周期
3年为一个租赁周期,申请人原则上可租赁两个租赁期。第一个租赁期结束前2个月,需向区人才工作局提出续租申请。
“配租对象”第(三)条所指的拟引进人才,其办理有关手续期间的保障为过渡性保障,保障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最终未能在福田工作的,应在满6个月前收回人才住房。落户在福田工作,且未申请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的,租赁期续接。
配租价格
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缴纳租金。
配租标准
团队保障
在福田区创立企业或平台性机构(含迁入)的,或带人才(项目)团队在福田区的企业或机构工作的,以团队为单位进行人才住房保障,原则上每个团队保障不超过3套建筑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
个人保障
1.福田区企业(机构)引进的人才或在福田区创新创业的人才:原则上配租建筑面积标准为60平方米左右的人才住房。
2.区党政机关紧缺专业公务员配租建筑面积标准原则上为60平方米以内。
若因房源不足无法配租,申请人须等候新筹集的房源。具体配租面积以房源实际为准,申请人可以自愿认租低于前款规定的建筑面积标准,但视为其已按标准配租,不再给予货币补贴。
申请材料
材料清单
1.《福田区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表》;
2.单位营业执照,2018年度企业纳税证明(仅限企业经营管理人才);
3.申请人劳动合同,社保清单(或个人完税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
4.申请人学历证明(国内高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海外高校: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身份证、户籍证明(港澳台同胞、外籍人士需要提供护照或其他合法身份证明);
6.婚姻证明(未婚不需提供);
7.申请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政策性住房信息查询结果单;
8.配租对象中的第(五)类申请人需提交任命文书;
9.其他材料(人才(团队)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除申请表盖章处,其余所有申请材料亦需盖单位公章(可盖骑缝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材料或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放弃本次定向配租申请。
材料5、6需验原件,收复印件。
受理流程
受理申请
申请人向区人才工作局提出人才住房申请(在区行政服务大厅设受理点收取材料)。
流程:福田区国际创新中心F座3层福田区政务服务大厅取号(组织部→高层次人才住房配租申请)→提交材料至52号专窗。
咨询电话:0755-
初审核查
经区人才工作局审核通过的,出具审核意见,将申请材料移交住建局;经审核材料不完善的,应告知申请人完善手续;不符合申请条件的,退回申请。
复审核查
区住建局对高层次人才住房申请材料进行复审,复审未通过的退回区人才工作局,合格者由区人才工作局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者由区人才工作局安排房源分配。
租赁手续
由区住建局通知配租对象办理住房租赁手续,签订区住建局、区人才工作局、配租对象的三方合同,以及上述三方与配租对象所在单位的四方监管协议。
其他提示
符合本方案的申请人,自受理合格后30个工作日内,到区住建局办理入住手续。
本方案中的高层次人才住房与我区产业人才住房配租原则上不冲突,用人单位可同时申请。
租赁期内承租人在职情况、专业技术资格、住房等信息发生变更的,应当自信息变更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区人才工作局,信息变更后不再符合配租条件的,承租人应当向区住建局申请退租。
租赁期内承租人,需每年提交一次书面在职证明文件(含单位盖章的在职证明及社保清单)。
承租人所在单位,作为四方监管协议的协助监管方,应当积极配合区人才工作局、区住建局核查配租对象在本单位的工作动态。
本方案由区人才工作局负责解释。
小贴示※房产证明:
政策性住房查询结果单办理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4号深圳市档案中心D座2楼20号-21号窗口。
不动产信息查询结果单办理地址:福田区上梅林林丰路2号深圳市档案中心D座1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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