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7-180次浏览来源:网络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
和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办法
根据教育部有关推免工作的文件精神,我校2022年通过推荐免试方式招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研究生,包括学术学位硕士生、专业学位硕士生以及直接攻读学术学位博士生(以下简称直博生)。
一、计划安排
2022年学校计划接收推免硕士生3200人左右,约占全日制硕士招生总规模的50%。
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且进入2022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学术学位学科(专业)可接收直博生。直博生招收人数一般不超过全日制博士招生人数的20%。接收推免生的院系、专业参见推免生专业目录2022年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生专业目录.pdf。
二、申请基本条件
1.国内高校2022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2022年9月我校研究生入学报到前可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已获得本科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
2.品德优良,遵纪守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或其他违法违纪行为,无受处分(处罚)记录。
3.申请直博生的考生,除满足以上条件外,本科阶段的学习成绩应名列专业前茅,有较强的科研创新能力,具有博士生培养潜质。
三、工作程序
(一)材料准备
符合申请基本条件的考生,请根据各院系具体要求,提前准备好有关材料,主要包括:
1.个人有效身份证件照片、学生证照片。
2.个人简历或自述材料,详见附件⊥1110⊥(可下载)参考模板推免生申请个人自述模板.doc;
3.本科阶段截至上一学期的原始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或学院教务部门公章)。
4.推免综合成绩排名情况证明或院系公示材料。
5.其他英语水平、学术能力、所获奖励等证明材料。
6.接收推免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详见附件⊥1110⊥(可下载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生招生思想政治品德表现考核表.doc)。非本校考生请在报名时按我校模板提供思政考核意见。本校推免生可上传校内推荐时的审核表格;
7.如申请直博生,还须在复试前提交《攻读博士学位研究计划》、与申请学科相关的两位副教授及以上(或相当职称)专家推荐信(须专家签名),详见附件⊥11(可下载华中科技大学研究生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拟开展的研究计划.doc)。
8.正式报名阶段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或各高校校医院的体检证明,体检项目包括内科、外科、胸透、五官科、肝功能两项(ATL谷丙转氨酶、AST谷草转氨酶)。
考生对提交的材料须保证真实准确。若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学校将取消考生的复试或录取资格,并通报本科就读学校。申请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二)预报名
为方便考生申请我校2022年推荐免试研究生及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计划开通华中科技大学推免研究生预报名系统(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4:华中科技大学2022年研究生招生推免预报名系统使用说明.doc)。该系统为我校接收推免研究生的辅助系统,用于采集考生信息、组织复试考核等。
预报名系统网址:推荐在电脑上使用Chrome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开放时间:9月15日起每天09:00-17:00
各院系报名截止时间和具体要求,详见各院系陆续发布的接收推免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1.华中科技大学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本校的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材料。经报考院系审核后,组织考生进行线下复试考核。
2.其他高校获得推免资格并有意报考我校的学生,可按材料清单提前准备好电子版材料,须在规定时间内进入预报名系统提交申请。
各院系根据接收推免生工作细则,对提交预报名申请材料的考生分批进行审核;根据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确定入围人数,确定入围复试考核的考生,通过邮件或电话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表现、心理素质、学业成绩、学术潜力等进行择优选拔、综合评价,并公布考核结果。
各院系在夏令营环节已进行过考核并取得成绩的考生,进行预报名后可不再参加复试考核。根据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安排,校外考生原则上不安排线下复试。
请考生及时查看系统和各院系网站,保证通讯畅通,以免错过有关事项通告。
(三)正式报名
通过教育部“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及后续程序。
已在我校“推免预报名系统”报名并通过复试考核的考生,如最终获得所在高校的推荐资格,须在系统开通后24小时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提交报考华中科技大学的志愿。超过24小时未报名的,我校将不能保证其接收计划。
各院系根据报名情况,发放复试通知及待录取通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复试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复试通知。超出院系规定时间考生未接受待录取通知,院系可撤销对考生的待录取通知。
如相关院系拟招收推免生计划仍有余额,可通过“推免服务系统”接收考生申请并按前述程序完成进行审核,程序同前所述。
(四)拟录取名单上报
根据我校拟接收推免生计划数,按期确认待录取的考生,视为同意将我校作为其唯一录取学校。学校在规定时间汇总名单并将拟录取名单公示后上报审核。
四、有关工作规定
1.学校和院系要完善推免生选拔工作机制,加强复试考核的工作规范管理,落实信息公开公示,确保择优选拔、公平公正。
2.各院系要组织对导师、工作人员进行政策、业务、纪律等方面的培训,明确工作纪律、工作程序、工作规则和考核标准。
五、有关说明
1.所有推免生根据学校奖助学金文件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等。
2.学费、住宿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最终以报湖北省物价部门备案标准为准。
3.推免生的正式录取通知书将在思想政治和品德考核、调取档案等程序完成后计划于2022年6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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