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8-050次浏览来源:网络
(深圳大学心理学院2022年硕士生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3月28日-4月1日
复试准备
⊥1110⊥、硬件设备
主机位,使用智能手机,并配置可固定的支架。第二机位,使用带摄像头的电脑或平板,用于监控复试环境。设备保持电量充足,建议使用外接电源。
⊥1110⊥、网络设备
考生应确保网络信号良好且能满足复试要求,应具备有线宽带、WIFI、4G/5G网络等两种以上网络条件。主机位建议用WIFI联网(如突发断网可切换至4G/5G网络)。第二机位使用有线网络或者WIFI,禁止使用主机位智能手机的热点。
⊥11、软件要求
考生提前用下载并安装好复试所需企业微信(主机位)、腾讯会议(第二机位)软件客户端,熟悉软件的具体操作流程。
⊥1110⊥、环境要求
考生自行选择复试场所,要求空间封闭且整洁,环境相对安静、独立、光线明亮(不反光);考生复试时需面向墙面(间隔不超过1米),可视范围内不能有任何与复试内容相关的参考资料,应试场所不能有他人在场。第二机位放置于考生侧后方45度1.5米处,第二机位摄像头距离地面保持0.7米高度,面试时,第二机位的麦克风须关闭,避免啸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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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方便复试工作人员查验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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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过程中如有无关电话或视频拨入,请立即拒绝。主机位、第二机位须关闭与复试无关的应用。
4月1日之前
资格审查
考生在复试前,需使用谷歌浏览器登陆深圳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按照要求上传材料,并进行资格审查。未能按时报到的考生将被视为放弃复试。
1、应届毕业生:
①填写学信网学籍在线认证码;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注册至本学期的学生证扫描照片(合并为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学生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注册章等信息);
④成绩单扫描照片(一份pdf或者一张小于5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成绩单.jpg或成绩单.pdf,须能看清楚修读科目名称、学分、分值等信息);
⑤诚信复试承诺书。
2、往届毕业生:
①学信网学历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②第二代身份证正反面扫描照片(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身份证.jpg,须能看清楚身份证号码、发证机关、有效期);
③毕业证书扫描照片(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毕业证.jpg,须能看清楚发证学校名称,毕业证号码,发证日期);
④诚信复试承诺书。
3、补充材料:
①《退出现役证》扫描照片及《入伍批准书》扫描照片(仅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提交,2张分别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退出现役证.jpg或者入伍批准书.jpg,须能看清楚号码);
②其他政策加分材料扫描照片(所有政策加分考生,仅限一张小于200K的图片并命名为:政策加分.jpg)
注:以上学历/学籍认证有效期均须到9月1日或者更长。
所有考生提交的在线认证码或学历认证报告编号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须在下面三个网址之一能查询:
(在线验证码)
(学历认证报告编号)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编号)
3月30日-4月2日
报到、测试、演练、抽签
具体流程:
组织考生演练测试,对考生进行培训。告知考生面试中的注意事项(摄像头摆放位置、设备声音设置、软件及系统使用等)。
1、查看考生资料,审核并确认考生身份。请考生提前准备好身份证,报到时请展示给复试工作人员查验。
2、确认考生在线情况,模拟面试过程,指导考生完成复试演练。
3、邀请全部考生(分场次)在线随机抽签,生成面试顺序。
1、心理学(学术硕士)
2、应用心理(专业硕士)
4月3日
面试
英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总分50分
专业课面试
总分50分
综合面试
总分120分
3月25日-4月15日
体检
窗体顶端
一、体检内容及注意事项
参加体检的考生为:2022年硕士研究生已待录取的普通招考考生。
1.体检时间:3月25日至4月15日,上午8点至10点空腹进行体检(建议体检前一天保持休息良好、饮食清淡、不饮酒,晚上8点后不进食),按医院规定时间领取化验单,签署总检医生意见并盖章。
2.体检项目:内科、外科、五官科、胸透/胸片、肝功2项、肾功2项、血常规。
3.体检医院:深圳大学总医院、华南医院及各地三甲医院。
二、体检流程
1、携带二代身份证到体检处领取招工调干《体格检查表》进行体检,并在“贴照片处”贴上受检人一或二寸免冠近照(半年内近照);用正楷在体检表和化验单上填好体检者姓名、性别、年龄(请务必正楷书写)。
2、体检当天空腹到招工调干体检处的收费处缴费。
3、缴费后先抽血、再前往各科(身高、血压测量处、内、外、眼、耳鼻喉科)进行相关检查(孕妇免做胸透检查,必须事先向放射医生申明),内、外科检查前需先测量身高、体重、血压。
4、体检结束后,保管好体检报告,按医院规定时间领取化验单,由总检医生签署体检合格意见及盖章。
5.考生将已盖章的体检表及时交回各硕士点。
三、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关于明确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的具体判定标准的函教学司》(教学[2010]2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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