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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高院驳回上诉 为落户深圳盲人肖光庭称将继续申诉)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飞翔)今天(7月3日)上午,记者获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盲人肖光庭对广东省政府的上诉,维持原判,该判决已为终审判决。当事人肖光庭表示,自己将继续申诉。
据新京报此前报道,盲人肖光庭因视力障碍,无法通过《深圳市拟引进市外人员体检标准(试行)》(下简称《体检标准》)的合格认定,致其一直无法通过该政策落户深圳。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表示,深圳相关入户政策涉嫌歧视。
2016年8月份,肖光庭通过快递向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申请对《体检标准》进行合法性审查,并请求删除该文件对视力障碍、听力障碍、肢体障碍等属于体检不合格的相关规定。深圳市法制办在对其的回复中,未说明是否审查《体检标准》和是否删除相关规定。
随后,肖光庭向广东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又遭拒绝。2016年10月8日,肖光庭将广东省政府告上法院,请求广州市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判决广东省政府依法受理其行政复议申请,并依照职权纠正深圳市政府的不作为行为。一审败诉后,肖光庭向广东省高院提起上诉。7月3日,广东省高院邮寄终审判决书,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广东省高院在判决书中表示,文件《体检标准》本身不是具体行政行为,深圳市法制办对肖光庭的答复没有对肖光庭设定新的权利和义务,也不是具体行政行为,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因此,法院决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肖光庭表示,针对广东省政府,自己将在现有法律框架内继续申诉,直到自己和更多的残障朋友能够像其他符合条件的公民一样正常入户。
另外,据代理律师李国光介绍,肖光庭向深圳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深圳市人社局、深圳市卫计委《体检标准》违法已获立案,目前尚未开庭。记者在深圳法院诉讼服务平台也查询了该案信息,承办法官为李育元,立案时间显示是2017年3月13日,案件状态为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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