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00次浏览来源:网络
(临时居住不满一年的非深户,不安排学位!罗湖区初一学位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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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生对象
就读小学六年级,父母在罗湖区实际居住,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适龄儿童:
1、深圳市户籍儿童;
2、享受市政府相关优惠政策人员子女;
3、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深圳户籍的非深户籍儿童;
4、父母双方或一方持有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在罗湖区居住满1年、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非深户籍儿童。
二、申请学位所需证明材料
(一)、深圳户籍儿童
1、儿童及父母户口簿、身份证;
2、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3、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二)、非深户籍儿童
1、父母双方或一方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
2、儿童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港澳籍儿童还需核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父母与子女亲属关系证明(市公证处出具),父母是港澳籍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居住证》;
3、父母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包含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登记备案时间连续满1年以上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4、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连续参加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满1年的记录;
5、父母的计划生育信息记录。
连续满1年的计算,以申请学位时为基点向前倒算,社会保险补缴的年限不予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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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享受相关政策优惠人员的子女
国家对烈士子女、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有教育优待、优惠政策,申请学位时除按时在网上申请和按上述要求提供资料外,还应出具优惠政策规定的有关材料。
军人子女申请在本区接受义务教育,请于申请学位开始前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到罗湖区人武部政治工作科登记备案:
1、军人身份证明:军人身份证、军官或士官证;
2、户籍证明:户口簿(首页、家属页、子女页)、子女出生证、子女身份证;
3、居住证明:房产证、租赁凭证或单位宿舍证明;
4、单位证明:军人现役情况、子女关系、享受特殊待遇情况说明等。
(四)、台湾籍儿童
1、申请学生及其父母(或委托监护人)的身份证明、《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或五年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2、父母(或委托监护人)在学校招生地段内有效的房产证明或《购房合同》(及付款凭证),或由房屋租赁管理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凭证(含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
(五)、住房及有关证明材料的要求及说明
1、已办理房改手续的住房、购买的保障性住房、特区原居民手续齐全的(含原住居民祖屋)自有住房可视为住宅类商品房。
2、申请学位的房产,父母或监护人必须拥有≥51%的产权。
3、2020年4月30日前未入伙的住房,其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学位申请依据,申请者应先在现住址地段学校申请,8月31日前能入伙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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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在罗湖区临时(不满1年)购房、租房,深圳户籍无法保证就近入学,非深户籍不受理申请。
5、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商务公寓。分别提供下列材料并实际居住,按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①军产房提供住房军产证或军产房所属部门出具的购房证明(附付款凭证);②单位自建房、集资房出具购房合同和交款收据;③自建房提供“二证一书”或股份公司(或社区工作站)出具的房产证明材料;④商务公寓提供住房产权证明(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
6、居住在祖辈房(祖父母、外祖父母)的,适龄儿童及父母须和祖辈在同一个户口簿并实际居住,父母在本市没有住宅类房产。
7、住单位职工(集体)宿舍的,父母应为该单位正式员工并由所在单位缴纳社保,住房属所在单位所有并提供产权证明,在本市没有其他住宅房产并在该宿舍实际居住(网格登记连续满一年以上)的,按租住特殊房产处理,不予积分。
8、租房居住的,父母应在本市没有住宅房产并实际居住,租赁用途必须为“住宅”或“商住两用”。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或《房屋租赁信息》、政府公租房和《保障性住房租赁合同》均为申请学位有效的租房凭证。
9、计算租房起始时间以租赁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或《房屋租赁信息》发证日期为准,截止至2020年4月30日满一年。同一学区地段前后连续的新旧租赁合同可合并计算租住时间,不同学区地段的新旧租赁合同按新合同签发时间作为积分计算起始日期,租住时间原则上应跨越2020年9月30日。疫情期间租赁合同过期,但仍在原租赁住址实际居住的,视为连续租住。
10、租房和住祖辈房、集体宿舍、商务公寓的适龄儿童父母(监护人)在本市有无住宅类房产和是否连续、实际居住以市政府相关部门的人口居住登记信息系统和社区网格管理系统核验为准,申请学位时务必如实填报。受理申请后,除联网信息比对,学校也将联合公安、社区网格登记部门上门家访。如果没有实际居住,将取消地段公办学校申请资格。
11、根据《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关于告知疫情防控期间社保延期缴费有关情况的函》:“对于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用人单位无法按时缴纳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缴费”的通知,疫情期间未按时缴交保费的不作断保处理。
三、学位安排原则和办法
(一)、按学区地段免试就近入学
单校划片学校按各校划定的地段范围招生;多校划片的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大学区和共享学区范围招生。民办学校招生范围为居住在罗湖辖区的生源。
(二)、全区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
全区所有公办初中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一套住房只允许一户家庭申请学位,三年内不可重复申请(相同父母或监护人的多个子女不受影响)。
1、家长在网上申请系统录入住房信息时,只需输入房屋编码或在系统内设定的住房信息中选取,不用自己录入住址,家长选择该套住房并申请成功,该住房即被锁定。一套住房被锁定后,初中三年后才解除锁定状态(住房是否锁定可在“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查询)。
2、申请人的住房如被锁定(即以该住房申请入读的学生在读),罗湖户籍适龄儿童父母无其他住房并在该套住房实际居住的可在地段学校申请,列为“E类”,视全区学位情况统筹安排;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可参加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3、如果系统中没有搜索到所居住的房屋信息,请提供房产证(或租赁凭证)和房屋编码(编码可在社区查询)到地段学校服务窗口登记,经区教育局核实并给予增加该房屋信息后,再进行申请。
4、民办学校不实行学位申请住房锁定。
(三)、根据学位数量,按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录取
采取“类别+积分,类别优先,后取积分”招生方法。先按照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学位申请类别,再按申请儿童父母(或监护人)的居住、社会保险时间(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计生等情况计算月积分和加分。
录取时,视学位数量划定类别/积分线,按申请儿童的类别/积分高低和志愿顺序由申请系统电脑排位录取。同类别按积分从高到低录取。公办学校录取满后,按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不服从安排的,不再安排学位。学位申请分类和积分办法如下:
1、类别
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和居住情况划分申请类别,共分A、B、C、D、E、F六类。
2、积分
积分由“基础分+月积分+加分”构成。
(1)、基础分:按不同的类别给予基础分,A类100分、B类90分、C类80分、D类70分、E类65分、F类60分。
(2)、月积分:根据申请儿童及父母的户籍、居住、社保等不同情况按月积分。
深圳户籍儿童:
①、学区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的按《房产证》发证日期,每满1个月积0.3分。特殊房产不积分。
②、学区租房按《房屋租赁凭证》签署(备案)日期,每满1个月积0.2分。租住商务公寓或特殊房产,提供《房屋租赁信息》(蓝本)或只提供实际居住网格登记信息的不积分。
非深圳户籍儿童:
申请儿童父母(监护人)连续缴交社保(养老+医疗)一年的基础上,每增加1个月积0.1分。积分按二项同时参保时间计算(补交不计)。如果参保时间不一致,则按参保时间较短险种计算(以社保局比对验核结果为准)。
(3)、加分
①、独生子女加1分。
②、实行大学区招生的地段,申请原地段学校的A、B类加3分;C、D类加1分。
③、住房为住宅类商品房或租房提供《房屋租赁凭证》加1分。
④、父母为深户或一方为深户、一方有居住证或双方有居住证加2分;父母同时在深圳缴交社保(养老+医疗)再加2分。
⑤、非深户籍父母居住证、社保同时满五年及以上的加1分。
⑥、深圳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非深户籍具有我市小学6年学籍、父母持有满6年有效居住证和缴纳满6年社保(养老+医疗)的小学毕业生申请初一加1分。
(注:④⑤⑥项单亲家庭视实际情况加分。离异家庭能同时提供孩子父母双方居住证和社保证明且符合条件的,享受同样加分。)
学位申请分类及积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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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申请时间和程序
(一)、网上申请,5月19-31日
家长(学生)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目,按指引进入“罗湖区2020年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系统”报名。
重要提示:
1、填报志愿
分三批:①提前批,可自愿填报1个民办学校志愿;②第一批,填报公办地段学校志愿(单校划片填1个,大学区和共享学区按提示填若干个);③第二批,民办学校志愿。非深户籍适龄儿童必须加填2个民办学校志愿。没有填满志愿和重复志愿的将不能保存。
2、大学区和共享学区
(1)、大学区:罗湖中学、滨河实验中学实行大学区招生。申请学生可填报学区内2个公办学校志愿。
(2)、共享学区:罗湖中学、红桂中学、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为共享学区。①笋岗中学与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为同一学区,学区内学生可填报笋岗中学或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地段内非深户籍申请学生必须加填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和红桂中学志愿;②松泉中学地段非深户籍申请学生必须加填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志愿;③罗湖外语实验学校、文锦中学地段非深户籍申请学生必须加填罗湖中学、红桂中学志愿。
3、个别学位特别紧张学校实行提前分流
请下列学校地段内小学毕业生(家长)根据自己的条件,按学校接受学位申请类型,选择对应的学校:
①、深圳中学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东湖中学。
②、市第二实验学校初中部是市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下达。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中学。
③、翠园初级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文锦中学。
④、罗湖外语初中学校只受理地段内A、B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外语实验学校。
⑤、翠园东晓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罗湖教科院附属学校(初中)。
⑥、桂园中学只受理地段内A、B、C、D类小学毕业生申请,地段内其他类别小学毕业生请申请红桂中学。
4、笋岗中学开展“五四分段”试验
笋岗中学与凤光小学联合开展“五四分段试验”,凤光小学五年级学生可自愿申请到笋岗中学就读六年级(初中预备年级),学校按招生计划录取。
5、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申请我区初一学位(5月19-24日资格审核)
非本区小学毕业生,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就读我区初一:
①、罗湖户籍,家长(监护人)在学区实际居住。
②、本市外区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并实际居住;或租房有正式租赁凭证(无其他住宅房产),实际居住满一年。
③、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满一年。
符合上述条件的请于5月19-24日期间登录“罗湖教育应用网”—“学位申请”栏目“初一学位网上预申请”,进入“非本区小学毕业生资格审核”栏,填报资格审核信息,并将户籍证明(或居住证)和罗湖的住房(租房)证明、《内地居民采集》、原就读学校《小学毕业生登记表》或《学生手册》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系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才能在罗湖区申请初一学位。
④、非深圳户籍,家长在学区购房实际居住不满一年、或学区租房实际居住,符合条件的参加第三阶段民办学校统筹招生。
6、填报住址
系统已导入每个学校地段内的所有住房信息,申请人输入房屋编码或点选住址(包括小区、楼名、房号)即可,无需输入住址信息。非地段住房无法在学位申请系统申请,一套住房只允许一个住户申请学位。
7、填报和上传证件材料
按要求如实填报完整的学位申请信息,并将申请材料扫描或拍照上传至申请系统(扫描件或照片必须保证端正清晰)。
(二)、学校初验,6月1-7日
实行网上验证,家长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个别无法网上比对审核的材料由学校短信预约验证。
1、网上审核
以商品房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安居型住房或房屋租赁凭证(信息)为住房证明材料申请学位的家长,不需要到学校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学校将在网上对家长上传的申请材料扫描件或照片进行初审,不用到学校提交申请材料。
2、预约验证
使用其他类型住房材料申请学位(祖屋、军产房、集资房、自建房、集体宿舍等)的家长,需要按学校短信预约的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到网上预报的第一志愿公办学校验核申请材料。
注:
①、大学区、共享学区和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的申请儿童由第一志愿公办学校初审。
②、未按时上传或向学校递交申请材料视为自动放弃学位申请。
(三)、就读与免费资格审核,6月8-30日
学校初审后,招生系统将申请信息与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平台进行就读与免费资格比对验核。如果因家长录入信息错漏等原因导致审验结果不合格的,家长须在规定时间进行申请信息复核和补充、更正(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复核后的信息将再次送平台验核,家长可自行登录“网上预报名系统”查询最终复核结果。复核结束后,不再受理信息更改和复核。
(四)、学位安排
1、第一阶段(7月上旬)
提前批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符合条件的由民办学校提前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摇号方式录取。民办学校提前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下一阶段公办学校录取资格。
2、第二阶段(7月中旬)
第一批录取:申请系统根据各公办学校招生计划,按“类别/积分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电脑排位录取。填报了提前批民办学校志愿,没有被录取的,同时进入第1批按志愿进行电脑排位。第二批录取:未达到公办学校录取标准的适龄儿童,由申请系统按家长填报的志愿录取到民办学校。
3、第三阶段(7月中下旬开始)
民办学校统筹招生:民办学校录取完申请系统上符合条件的学生后,还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可进行统筹招生。统筹招生对象必须符合《深圳市非深户籍人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管理办法》规定的就读条件。
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录取到民办学校就读,政府按初中不超过每人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学位补贴。收费标准低于补贴标准的,最高补贴额度为其收费标准。
(五)、公布名单,7月30日
公办学校公布录取结果,录取学校短信发送录取通知,申请人可在申请系统查询学位申请结果并自助打印《录取通知书》。民办学校统筹招生由各学校在招生结束后公布录取名单。
(六)、新生报到
具体时间以学校的《录取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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