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2-250次浏览来源:网络
(留意!深圳少儿医保今日开始缴费,今年可享受补贴提高至492元!)
深圳各中小学都开学了,调皮捣蛋了两个月的熊孩子终于要开学啦!
爹妈可开心坏了吧~
稍等~各位家长们,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也要准备给孩子办理了!
——新的学年度大学生少儿医保申报工作正式启动啦!
为确保孩子及时享受医保待遇,深圳家长们请尽量在9月份完成参保缴费。
少儿医保参保条件
1.本市户籍非在园在校少儿。
2.本市中小学和幼托机构在册学生,其中非深户需父母一方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满1年以上。
3.在本市各类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含民办学校)或科研院所中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学生。
参保缴费形式
1.在园在校学生:按学年一次性缴纳医疗保险费,参保学生应将医疗保险费缴交到学校,学校统一归集。
2.非在园在校少儿(深户籍):由社保机构一次性从监护人或少儿本人的存折中扣取全年费用。
注意:
1.在2016年4月14日之后激活了参保人本人的金融社保卡,将自动强制使用本人的金融社保卡作为缴费账户,未激活使用的将继续使用监护人(大学生为本人)的银行账户缴费;
2.在2016年4月14日之前激活了本人金融社保卡的,但事后通过银行窗口、社保局个人网页、微信等渠道确认将金融社保卡作为社保账户的,也将自动强制使用本人的金融社保卡作为缴费账户。
缴费标准(含地方补充医保)
符合少儿医保参保条件的参保人参加基本医保二档。
缴费标准为:
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0.8%*缴费月数。
2018-2019年度为:801.36元(8348×0.8%×12个月)
其中财政为每位少儿医保参保人补贴492元/年,参保人实际需缴交医疗保险费309.36元。
参保缴费时间
2018-2019年度少儿医保统一申报期为9月1日至10月31日。
在统一申报时间段内(9月1日至10月31日)申报和缴费到账的,缴费时间段为2018年9月至2019年8月;超过统一申报期仍可申报参加少儿医保,在当月20日前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当月至2019年8月,在当月20日后完成申报的,缴费时间段为申报次月至2019年8月。
参保缴费流程
(一)在园在校学生
符合参保条件,申请参保缴费的学生在接到学校通知后,将本年度医疗保险费统一缴交到所在学校。学校归集所有学生医疗保险费后,由社保经办机构在学校指定账号划扣。
(二)本市户籍非在园在校少儿
新参保的少儿或少儿监护人可向户口所属地的社保机构提交参保材料,由社保机构受理并审核。
注意:未办理停保手续且未满18周岁的已参保少儿,将默认为续保状态,仍然按学年度(每年9月至次年8月)继续缴费,缴费到账后不中断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缴费情况查询
登录深圳社保官网→"社保在线服务"模块→点击"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缴费方式"通过学校缴费"或"个人缴费"→输入学生的身份证号、姓名,学校参保编号或扣款银行账号→进入"缴费查询",查询本年度缴费是否成功
如未缴费成功,将无法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请及时关注并核实原因,在园在校学生参保人可及时与学校联系,非在园在校少儿可前往辖区社保经办机构征收窗口申请再次扣款。
申领金融社保卡
首次参保或补、换金融社保卡的,可自主选择合作银行的营业网点申办金融社保卡,首次申办免工本费。
门诊就医绑定医疗机构
参保学生的普通门诊应在绑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未绑定定点医疗机构的无法享受医疗保险门诊待遇。
(一)未满14周岁的学生:
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该系统可以办理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等业务)"选择本市一家定点医院(含二级以下医疗机构)作为定点医疗机构。
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定点医院办理绑定。
(二)已满14周岁的学生:
家庭有上网条件的,可以登录市社保局网站中的"社保在线服务"的"少儿、大学生医保个人操作系统(该系统可以办理停保、绑定社康、查询参保信息等业务)"选择本市一家社康中心为定点医疗机构。没有上网条件的可到就近的街道、社区、社康办理绑定。参保学生的医疗保险待遇、就医、转诊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中二档医疗保险的规定执行。少儿及大学生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二档后,其在绑定的社康中心或医院发生的门诊(含急诊)费用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属于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中甲类药品和乙类药品的,分别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80%和60%的比例支付。
(二)属于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单项诊疗项目或医用材料的,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支付90%,但最高支付限额不超过120元。
(三)参保人因病情需要经结算医院批准转诊到其他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按上述第(一)、第(二)项规定支付费用的90%报销。
(四)由社区门诊统筹基金在一个医疗保险年度内支付给每个住院医疗保险参保人的门诊医疗费用,总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元。
(五)参保少儿及大学生因病情需要发生的门诊输血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支付70%。
门诊大病待遇:参保少儿及大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向市社会保险机构委托的医疗机构申请认定,经市社会保险机构核准后,凭大病诊断证明和大病门诊病历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享受门诊大病待遇。门诊大病报销比例最高达90%。
住院待遇:
(一)参保少儿及大学生住院发生的基本医疗费用和地方补充医疗费用起付线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支付90%。
(二)参保人住院使用基本医疗保险诊疗项目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及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一次性医用材料、安装或置换人工器官,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下列规定支付,但最高支付金额不超过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公布的普及型价格:
1.属于国产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90%支付;
2.2.属于进口材料的,按实际价格的60%支付。
(三)参保人住院床位费由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按实际住院床位费支付,但不得超过下列规定标准:最高支付金额为市价格管理部门确定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普通病房A级房间双人房床位费政府指导价格的第一档,即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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