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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应届大学生落户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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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深圳应届大学生落户条件和流程是怎么样的呢?以下将为你分享详细的办理流程,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一、申请条件:
(一)基本条件
1、身体健康;
2、未参加***禁止的组织及活动,无劳动教养及违法犯罪记录。
(二)符合上述基本条件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毕业生,可委托我市认可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请办理接收。
1、具有全日制大专以上普通高等教育学历的;
2、本市院校毕业生;
3、本市生源毕业生。
重要提示:
1、符合接收条件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根据***规定毕业后两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未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其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生源地,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可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取得“深圳市毕业生接收函”的毕业生,须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报到证》(以下简称:就业报到证)等相关材料到我市毕业生报到地点办理报到手续。
2、关于“农转非”问题
原则上农业户籍毕业生不在深圳办理“农转非”手续。
根据***、省普通高等学校学生办理户口问题相关规定,农业户籍毕业生应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在深圳办理毕业生接收的农业户籍毕业生,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非农业”,待取得毕业生接收函后,在户籍地办理“农转非”。
如确认户籍地有政策规定不予办理毕业生“农转非”手续的,系统填报信息时应填写“农业”,由市、区人力资源部门向发改部门申请办理。
3、关于子女随迁问题
根据我市子女随迁政策规定,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才可在申办人才引进业务时申请子女随迁:
1.本人生育且抚养权归属本人的未满18周岁的子女(大中专院校在校生除外);
2.随迁子女需与本人在同一户口本上,且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
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副***及以上技术职称或技师及以上职业等级资格且申请人与随迁子女户口性质一致的(同为城镇户籍或同为农业户籍),可申请办理异地随迁。
3.本人不存在超生情况的。
4、关于新引进人才申领租房补贴
根据《深圳市人才安居办法》(深圳市人民政府令第273号令),符合条件的2016年1月1日后新引进人才可申请发放租房补贴。
三、2018年深圳应届大学生落户申请程序
(一)个人测评及签订委托代理协议
申请人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官方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毕业生、在职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注册个人账户,注册成功后通过个人用户登录系统选择“毕业生接收”,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符合毕业生接收政策的,即可与市人力资源局认可的人力资源代理机构签订个人申办委托办理协议,委托其办理毕业生接收手续。
(二)网上申报
可由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方式),如个人无法完成在人才引进业务系统个人测评环节,也可由代理机构填报个人信息后提交。
个人填报信息后经代理机构提交:毕业生校核个人测评信息后,选择委托的代理机构后保存。信息填报后,需与受托的代理机构联系,经代理机构审核后,由代理机构在系统提交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代理机构填报信息并提交:代理机构登录深圳市人力资源保障局网站,进入“网上办事”--“网上申办”--“深圳市人才引进测评与申报系统”。进入申报界面点击,点击“代理个人信息”——点击“代理个人申报毕业生信息”——点击“新增人员”,输入姓名、身份证,点击“下一步”,根据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填报完成后,点击“保存”--点击“按当前填报信息测评”。系统将判断所填报人员是否符合当年度政策并列出符合的政策条款,点击选择符合的政策条款后保存并提交给市、区人力资源部门。
信息提交后,代理机构需点击“进度反馈”——选择“毕业生业务”——选择人员,按提示打印材料清单和相关表格。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须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三)提交书面材料
代理机构须按照人才引进业务系统生成的材料清单,按照本指南的要求准备申报材料。所有材料须用A4纸整理清晰,并按材料清单所列顺序装订。
代理机构立户注册在各区的,须把申报材料报送各区人力资源部门后再由各区统一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
所有须提供的书面申报材料(含在受理、审核、审批过程中须补正的材料)须在代理机构系统提交信息成功通过后90日内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逾期系统不予受理。
(四)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受理
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部门根据代理机构的预约时间安排,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对于申报材料真实、准确、齐全且形式符合规定的,受理书面申报材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如发现书面申报材料不符合要求的,当场告知代理机构需要补正的内容,代理机构按照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再次报送,业务受理窗口工作人员经审核给予受理的,则受理当日为受理申请之日。
(五)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
申请接收我市院校、我市生源毕业生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决定;申请接收市外院校(非深圳生源)毕业生的,市人力资源保障局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决定;
对于情况特殊需要核查的,审批时限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六)申报信息修改
1.已通过人才引进申报系统提交信息未报送书面申报材料的,呈报单位需登录系统,在“进度反馈”——“毕业生业务”,选择需作信息修改的人员,点击“撤回信息”撤回申报信息,修改后,重新提交。
2.已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通过的,如需修改或撤消(终止)申报信息,可提出申请,经市人力资源保障局审批后办理修改或撤销。
修改信息:信息修改范围仅限毕业生接收函及入户人员信息卡上的部分非关键信息,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不能更改。如本人、配偶或随迁子女的姓名及身份证号填错的,只能撤消(终止)后重报。
进入人才引进业务申报系统,点击“业务进度查询”——选择“毕业生业务进度”——选择人员——点击“变更申请”,输入变更内容,保存并提交。呈报单位打印信息变更申请表,退回所有原已领取的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介绍信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材料报送市人力资源保障局业务受理窗口,经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同意后,系统“办理状态”为“审批通过”时,呈报单位重新领取招调通知及入户人员信息卡。
撤消(终止)信息:因本人、配偶、子女的姓名或身份证信息填报错误需撤销重报的,或根据法律法规规定确需撤销的,由呈报单位提交申请报告并退回原毕业生接收函、毕业生介绍信及入户人员信息卡到市人力资源保障局配置处,审批通过后,可撤销该笔申报业务。
注:信息撤销或修改后重新申报的,按重新申报时业务年度的人才引进政策和业务指南办理。
总的来说,2018年深圳应届大学生落户条件还是很简单的,如果你的条件达到了落户的条件,那么以上的办理流程将可以帮助到你,希望上面的信息对你有帮助。
很少人知道的深圳应届大学生落户流程!2017-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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